华夏能源网快讯:8月19日,美国商务部官网发布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规避调查的最终决定。
美国商务部称,某些中国光伏生产商通过柬埔寨、马来西亚、泰国和/或越南运输其太阳能产品进行小规模加工,以避免支付反倾销和反补贴税(AD/CVD)。
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显示,比亚迪香港、New East Solar(新东方太阳能)、隆基绿能(SH:601012)控股公司Vina Solar、阿特斯(SH:688472)、天合光能(SH:688599)等企业,涉及“反规避行为”;韩国企业韩华及中国企业晶科能源(SH:688223)、越南博威尔特(Boviet Solar),没有被裁定存在反规避行为。
美国商务部表示,这些决定不会立刻产生影响。根据美国2022年6月6日发布的总统公告,在2024年6月之前,从这四个国家进口的任何太阳能模块和电池不会征收关税,只要这些进口产品在公告终止后的六个月内在美国市场被消费。